量子占星彭定軒/編
[相位篇七]
生問:
請問老師,如果太陽落在天蠍座0度,月亮落在巨蟹30度,兩者從度數看呈90度刑相位,但兩者的星座元素卻同是水象,請問該如何詮釋?
師答:
行星的星座是內在本質,行星的宮位是外在行為,行星之間相位決定最後結果,天蠍和巨蟹本是三方星座,彼此卻出現刑相,稱之為”分離宮”。日月之間的分離宮刑相位,仍要以父母不合離異、理性與感性相衝突、內在容易陰陽失調、夫妻養育子女困難來論。
刑相位的意涵是人格分裂、自相矛盾、言行不一或過猶不及,若是水象的天蠍座和火象的獅子座衝突(或水象巨蟹座跟風象天秤座衝突),基於三方屬性不同,當可論成人格分裂及言行矛盾。
但若是同為水象星座的天蠍座和巨蟹座相互衝突,則需論成情緒感覺的功能太過旺盛,性格太過敏感多疑、容易感情用事、沉溺負面情緒、不安全感太重,常對伴侶家人情感操控等表現。
如此的內在衝突與外在不順,並非一般四正星座(同為基本、固定、變動星座)的刑相位,是因兩者能量相異、導致的摩擦、拉扯與矛盾兩難。而是基於同質能量的氾濫成災,使得能量滋長瀰漫、擴散淹沒、不夠均衡,而導致夫妻不和及陰陽失調等,日月刑相的普遍狀態。
因此,若同為火象星座的分離宮刑相,可論成性格浮躁莽撞、脾氣焦急火爆、行事太過盲目衝動,行動快速卻無耐性;同為土象星座的分離宮刑相,可論成性格現實功利、脾氣太過固執、行事過於慎重、不敢輕易冒險嘗試;同為風象星座的分離宮刑相位,可論成性格冷漠無情、凡事思量太多、過度客觀理性、紙上談兵光說不練。
諸般因某一元素特質過強,而導致的種種不順局面、不滿狀況及不如意後果,但刑相位造成的辛苦障礙及事倍功半,也是人生奮鬥、能力強化與人生成長的主要動力源。
生再問:
請問老師,當我們看到分離宮刑相位,是否也能解釋為:該特質太過強烈,需要學習調整過多的能量?
師再答:
基本上任何刑沖(90、180度)相位,都可試著將內在思考及外在言行,有意識導向和諧相位(120度、60度),作為壓力釋放與能量紓解的管道,如此不僅可取得身心平衡,久之將累積出個人的創造性成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