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哲學是用語言解釋語言的學問》 在沒有文明的社會,通常是由神話與宗教負責回答,「世界是從那裡開始的」?「為何會有人類存在」?這類根本問題的,雖然關心相同問題,並提供問題解答,哲學和宗教卻有著差異,簡單的說,哲學使用的語言不含任何宗教信仰成分。
哲學性用語代表不受地域與宗教影響,任何人都能理解適用的抽象概念,而運用這類概念或言語,針對萬物現象進行說明的,就是哲學。 然而哲學是一種進行徹底思考的工具,所以必須精確地運用語言,要精確地運用語言,必須正確瞭解每個用語的意思,以及相關用語之間的關係。 哲學常用語中最重要之一就是理,理(logos)是希臘語,指宇宙法則、語言、理性,因此所謂哲學,可說就是利用理說明萬事萬物背後的原理。logos(理)語源有聚集的意思,也就是聚集了各種語言、思想、言論、說明、論理與舉例等等,因此logos(理)也代表人的思考能力。 即使現代科學觀認為,能被自然科學證明的事物才算真實存在的,但事實上,宇宙之中仍有許多超越個人理解能力的事物與力量,人類可以感受得到,卻無法加以說明和利用,因此所謂理(logos),同時指這種無形力量以及人類的思考能力。 要追求理(logos)得靠邏輯推理的方法,邏輯是思維的工具和知識的基礎,也是獲得學問的有效方法,因為哲學的重點在於追根究抵,為了得到事物背後根本的原理,必須使用邏輯論證的方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