彭定軒
《哲學的定義》 哲學是不能學習的,唯一能學的是進行哲學的思考 ——康德
哲學乃是針對人世間所有事情做精確的描述,以博取學識淺薄者稱讚的手段 ——笛卡兒
哲學不是一個理論而是一種活動,哲學的結果不是哲學的語句,而是語句的澄清 —— 維根斯坦
哲學不要求人們信仰它,而只要人們檢驗它的疑團 ——馬克斯
哲學是介於科學與神學的中間地帶的學問——-羅素
哲學內涵:對人自己和人所處世界的根本問題,所做的探究與反思。
哲學的知識對象:哲學家們所提出的各種理論化或系統化的世界觀。
哲學的實踐態度:對人生和世界打破砂鍋問到底的探究精神。
《哲學是一切學問的根源》 哲學研究的對象可說無所不包,古希臘所謂的哲學,幾乎是學問知識的同義語,換言之,不論物理、化學、天文、生物還是數學等學問,重點都是愛智與探究知識,因此都屬於哲學一環,但這些後來被稱為科學的學問,漸漸與哲學分道揚鑣,而趨向專門化,剩下的範圍才歸為哲學。 到十九世紀末,心理學和社會學等學科,再從哲學中分離出去,從哲學分離出去的學科大多有一個共通的特徵,就是研究對象僅限於感官經驗的世界,或者說以經驗為方法來進行研究。
在希臘時代哲學本來包含了一切學問,所以哲學其實也是一對於知識的熱愛,哲學與科學也一直有所互動,一方面科學研究成果引發了哲學問題的討論,或者提供哲學問題的答案資源。像是牛頓力學對於宇宙的理解,是一種強調因果關係的決定論世界觀,只要有物體的起始位置初速和加速度等資料,就能推算出這個物體在其他時間的所在位置,但是在二十世紀量子力學的發展之下,機率取代了因果關係,也憾動了古典力學的世界觀,在科學家之間也發生了哲學性的爭論,對於講求機率的量子力學,不認同的愛因斯坦就曾說過「上帝不擲骰子」。